政策定位
福州市2024年最低工资标准是指用人单位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限额。该标准由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制定,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覆盖福州市鼓楼区、台江区等所有行政区域。
分级标准
根据区域经济发展差异,福州市划分为两个适用档次:第一档为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960元;第二档涵盖福清市、长乐区、闽侯县、连江县、罗源县、闽清县、永泰县,月标准定为181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同步调整,分别设定为20.5元和19元。
核算范畴
需要注意的是,最低工资标准不含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特殊工作环境津贴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福利待遇。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基本工资、奖金、补贴等所有货币性收入之和均不得低于所在地适用标准。
监督机制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通过劳动保障监察、专项检查等方式监督标准执行情况。劳动者若发现用人单位违规,可向当地劳动监察机构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查实后用人单位需补足差额并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政策演进背景
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及《最低工资规定》相关条款,结合福建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等因素综合测算。2023年第三季度,福建省人社厅启动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评估程序,经多方论证后于2023年12月发布闽人社文〔2023〕156号文件,明确2024年新标准。
区域分级依据分级标准主要参考各地区城镇化率、人均GDP、企业用工成本及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第一档区域为福州核心城区,第三产业密集,生活成本较高;第二档区域包含近郊县市及新兴工业区,经济结构以制造业为主,生活成本相对较低。此种分级方式既保障劳动者基本权益,也兼顾地区经济发展平衡。
薪酬组成解析根据国家规定,最低工资构成需剔除以下项目:一是加班加点工资;二是中夜班、高温、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三是法律规定的福利待遇如伙食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等;四是用人单位通过补贴伙食、住房等支付的非货币性收入。但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包含在最低工资标准内。
特殊情形处理试用期员工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且同时满足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制的单位,需进行合理折算,确保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后的月收入不低于最低工资。企业因生产经营困难需延期支付工资的,必须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一致,且延期支付不得超过30日。
执行监督机制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巡查,重点检查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劳务派遣单位。用人单位需保存工资支付凭证至少两年备查。违规企业将按《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责令限期补发差额,逾期不支付的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加付赔偿金。
争议解决途径劳动者可通过12333热线、智慧人社APP或线下窗口进行投诉。劳动仲裁机构受理后,一般应在45日内结案。若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3年福州市各级仲裁机构共处理最低工资类争议案件217件,为劳动者追回工资差额386万元。
政策影响分析新标准实施后,预计将直接惠及全市约42万低收入劳动者,带动服务业、制造业基础岗位薪酬整体上涨3%至5%。同时推动用人单位优化薪酬结构,提高劳动生产率。人社部门将同步开展政策宣讲活动,2024年计划组织200场以上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的专项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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