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需氧量作为评价水体有机污染的综合指标,其排放源头与人类工业生产活动紧密交织。要深入理解“什么企业会排放化学需氧量”,不能仅停留在表面罗列,而需从生产过程的物质流与污染物生成机理出发,进行系统性的归类和剖析。这些排放企业并非孤立存在,它们共同构成了工业体系中对水环境产生有机污染负荷的关键节点。以下将从不同产业类别的视角,详细阐述各类典型企业的化学需氧量排放特征与内在原因。
第一类:以农产品和生物质为原料的加工制造业 这类企业的核心特征是利用自然界中本身富含有机质的原料进行加工,生产过程中的物理清洗、化学萃取、生物发酵等环节,会使得原料中的有机成分大量溶入或混入水中,形成高化学需氧量废水。 首先是食品加工与饮料制造企业。例如,制糖企业从甘蔗或甜菜中提取糖分,会产生大量的压榨废水、洗涤废水以及滤泥渗滤液,其中含有蔗渣、糖分、蛋白质等,化学需氧量可高达每升数千甚至上万毫克。肉类联合加工厂在屠宰、分割、清洗过程中,会产生含有血液、油脂、碎肉、肠胃内容物的废水,有机物浓度极高。酿酒企业(包括啤酒、白酒、葡萄酒等)在原料糖化、发酵、蒸馏及设备清洗过程中,排放的废水中富含淀粉、糖类、醇类、有机酸等,不仅化学需氧量高,且生化性通常较好。此外,植物油精炼、淀粉生产、乳制品加工、发酵调味品(如酱油、醋)生产等,均属此类。 其次是造纸及纸制品企业。这是公认的化学需氧量排放大户。在化学制浆过程中,利用化学药剂蒸煮植物原料(如木材、竹、草),溶解并分离出木质素和半纤维素,产生深褐色的“黑液”,其化学需氧量浓度极高,成分复杂,处理困难。即便是废纸制浆的造纸企业,其脱墨、洗涤工序产生的废水也含有大量细小纤维、填料、油墨化学品等有机物。漂白工序使用的含氯或非氯漂白剂,也会与木素反应生成可吸附有机卤化物等难降解有机物,增加废水的化学需氧量负荷。 第二类:以化学合成与转化为主的生产型企业 这类企业的化学需氧量排放主要来源于有机化学合成反应的不完全、副反应产物的生成、产品的流失以及反应母液、洗涤废水等。其废水往往具有成分复杂、毒性大、难生物降解的特点。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企业是典型代表。例如,有机合成化工企业生产各类基础有机原料(如乙烯、丙烯衍生物)、合成树脂、合成橡胶、合成纤维单体等,反应步骤多,使用的溶剂、催化剂、未反应的原料以及中间产物都可能进入废水。制药企业,尤其是化学合成制药和发酵类制药,生产流程长,使用的原料种类庞杂,反应转化率并非百分之百,导致废水中含有残余抗生素、药物中间体、溶剂(如甲醇、丙酮、二氯甲烷)、蛋白质、菌丝体等,化学需氧量值高且含有生物抑制性物质。农药制造企业排放的废水中常含有苯系物、酚类、卤代烃等有毒有害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浓度惊人。染料及颜料生产企业,在合成和后处理过程中,会产生颜色深、含有芳烃、硝基、氨基化合物的高浓度有机废水。 此外,石油煤炭加工及焦化企业也属于此类。石油炼制过程中的电脱盐废水、油气冷凝水、碱渣废水等含有油分、酚、硫化物及多种有机酸。煤焦化企业在生产焦炭、煤气的同时,会产生成分极其复杂的焦化废水,其中含有大量酚类、氰化物、多环芳烃、氨氮等污染物,化学需氧量高且难处理。 第三类:涉及表面处理与材料成型的加工行业 这类企业的化学需氧量排放不一定来自核心原料,而更多源于加工过程中使用的有机辅助材料。 纺织印染企业是其中的重中之重。从纺纱织布到最终成品,需要经过退浆、煮练、漂白、丝光、染色、印花、整理等多道湿处理工序。这些工序中大量使用的淀粉浆料、聚乙烯醇等退浆剂,各种染料(活性染料、分散染料、还原染料等),以及渗透剂、匀染剂、柔软剂、粘合剂等助剂,最终有相当一部分随着洗涤水进入废水系统,导致废水化学需氧量高、色度深、水质变化大。 皮革鞣制与加工企业在将生皮加工成革的过程中,浸水、脱脂、脱毛、浸灰、软化、鞣制、染色加脂等工序会产生大量废水。废水中含有动物油脂、蛋白质、毛发、硫化钠、铬鞣剂、染料、加脂剂等,混合后形成成分复杂、高化学需氧量、高盐度、高悬浮物的有机废水。 第四类:规模化畜禽养殖与屠宰企业 这属于农业源中的重点点源。现代化、集约化的养殖场(养猪场、养牛场、养鸡场等)每日产生大量粪便和尿液,在冲洗圈舍时形成养殖废水。这种废水富含氮、磷等营养盐以及未消化的有机物、病原微生物,化学需氧量浓度通常极高,若直接排放或未经达标处理,对周边水体,特别是小河、池塘的富营养化贡献巨大。独立的屠宰场排放的废水特性则与前述肉类加工废水类似。 第五类:其他潜在排放源 一些服务性或末端处置行业也可能产生可观的化学需氧量排放。例如,大型餐饮企业及单位食堂,其餐厨洗涤废水中含有大量食物残渣、油脂、洗涤剂;专业洗衣企业(尤其是酒店布草洗涤)废水中含有表面活性剂、漂白剂、柔软剂等;垃圾渗滤液处理站处理的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是成分极其复杂的高浓度有机废水,化学需氧量可达每升数万毫克,处理难度位居各类废水之首。 综上所述,化学需氧量的排放企业广泛分布于国民经济的一、二、三产业中。其共同本质是,在将原料转化为产品或提供服务的价值链环节,发生了有机物的流失、转移或转化,并以水为载体进入环境。识别这些重点行业和企业,是实施排污许可、总量控制、清洁生产审核和建设集中污水处理设施的前提,对于系统性地削减水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具有根本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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